以优秀文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近年来,中国的文化建设取得了十分丰硕的成果,受到世界的瞩目。然而,不能不看到,一些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丢掉了“文化”的根本内涵,背离了文化发展的本质。文化产业规划,之所以发生“扭曲”现象,主要是因为文化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生了重大偏差。文化产业发展在“市场至上、利润至上”的理念指导下,不可避免地背离了文化的本质。我国具有十分丰富的文化资源,但少数地方在对文化产业的规划与发展上,却以市场为导向厚此薄彼:孕育了中华礼制文明的优秀文化资源,因缺乏经济价值而无人问津;某些具有消极影响的文化因能带动旅游、商业、房地产业而受到热捧。如此功利化地“打造文化”、发展文化产业,焉能不成为笑柄?
在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期,着眼于产业升级,推进市场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本来无可厚非。然而,文化产业的规划、发展,必须要回归文化本质,必须要尊重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律,要积极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成分,认真对待历史文化中形成的传统美德,坚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优秀文化发展中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的创造性转化。
回归文化本质的文化产业,就必须着眼于正面的价值导向。文化是一个相对较宽泛的概念,在最广的意义上,它包含人们在一定时期内思想、活动、物质等的总和,既然如此,文化就包含正面与负面的成分。今天我们发展文化产业,必须要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与道义责任,着力发展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正面导向的文化,以优秀的文化感染人,以积极的文化塑造人,让文化成为中华民族道德重建的重要支柱。
回归文化本质的文化产业,就需要着力保护好文化遗产。我国拥有着数量极为可观的各类文化遗产,有些享有着世界性的声誉,而这些文化遗产都是极其宝贵的、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必须协调好产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实现互利共赢。文化产业发展不能以损害原生态文化遗产的完整性为代价,更不能以文化遗产保护为名,损害文化遗产本身。需要在全面、妥善保护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发展可持续的、创意型的文化产业,并以文化产业的收益,反哺文化遗产的保护。
回归文化本质的文化产业,就需要发挥文化学者的引导作用。文化产业也是专业性较强的领域,但这种专业性,决不仅仅是指它的科学性、经济性,更应该包含基本的人文性、艺术性。因此,在文化产业的规划发展中,除了具有建筑、经济、信息等方面知识的学者参与外,吸纳人文社科领域的学者参与更为重要,可以从更宏观的角度,从多个方面来考量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景、影响,制定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产业规划或政策。
回归文化本质的文化产业,更需要激发社会的文化创造力。文化内化于心灵,具有塑造心灵、提升精神境界的重要意义,文化产业绝不能是披着“文化”外衣的房地产项目,更不应是打着“文化”旗号的旅游“圈钱区”。发展文化产业,就需要建立与完善各种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机制,真正激发那些热爱文化、投身文化的人们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提升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在此方面,需要完善各种文化产权的制度保障机制,开拓创新,让热心文化创意产业的人取得适当回报,进而促进更大的文化产业发展。
中国是一个历史古国,更是一个文化大国。伟大的中华民族的复兴,一定不只体现在经济的发达中,更体现在文化的繁荣中。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将推动国家的整体发展,提升中华文明的影响力。这需要建立在尊重文化、继承与弘扬优秀文化的基础上。
(原文刊登在2014年10月23日《中国社会科学报》 B03版 文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