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向陕西省转交第27批环境信访问题58件

30.11.2018  10:10

  11月29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27批环境信访问题58件,其中来电41件,来信17件。我省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已及时转交各市(区)。截至11月29日20时,我省已累计办结公示并向中央督察组反馈环境信访问题932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据统计,中央督察组此次转办的环境信访问题,涉及11个市(区)和1个省级部门,其中宝鸡市13件,咸阳市12件,西安市10件,渭南市8件,汉中市和商洛市各4件,安康市2件,铜川市、榆林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各1件,省生态环境厅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31件,占53.4%;涉水问题11件,占19.0%;涉噪声问题6件,占10.3%;涉生态问题1件,占1.7%;其他问题9件,占15.5%。

  截至11月29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问题1395件,其中来电1043件,来信352件。问题涉及13个市(区)和3个省级部门,其中西安市359件,宝鸡市163件,咸阳市162件,渭南市144件,汉中市116件,商洛市99件,榆林市93件,安康市75件,西咸新区69件,韩城市34件,延安市32件,铜川市31件,杨凌示范区13件,省交通运输厅2件,省生态环境厅2件,省发展改革委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561件,占40.2%;涉水问题379件,占27.2%;涉噪声问题143件,占10.3%;涉生态问题72件,占5.2%;涉固废问题3件,占0.2%;其他问题237件,占17.0%。 (记者宋志明)

编辑: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