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偷盗二进宫 领刑六月罚金两千

21.01.2015  21:03
        陕西法院网讯    年轻小伙曾因盗窃被判刑罚,孰料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再次干起“老本行”,法网恢恢再次锒铛入狱。1月20日,吴起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海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4年9月23日凌晨,张海来到吴起县吴起镇一居民区李某家库房前,用手扳开库房窗子上的挡板后翻进库房内,将库房靠近窗户的数十件饮料和两箱铁盒白酒盗出库房,后乘坐出租车将所盗财物存放在其登记住宿的吴起县某招待所房子内。张海再次返回被盗库房,再次盗走十件饮料后回到招待所。当日12时许,张海在吴起县吴起镇贺石湾一烟酒门市销售所盗赃物时,被公安局民警抓获。经鉴定,被盗的饮料和白酒价值为5202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海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