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速之客住进家里一年多 昨日法官限期强占者搬离
主人在客厅打地铺,“客人”却安逸地住在卧室内,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市民黄女士身上。她在幸福北路紫铭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向外出租,去年却有人突然登门称房子是他的,随后便强行住了进去,直至昨日,这位不速之客依然赖着不走。
自己买房却被他人强行入住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西安市幸福北路的紫铭小区,见到黄女士时,她正与丈夫坐在沙发上,二人满面愁容。黄女士告诉记者,2013年4月26日,她从祝某手中买了现在这套房子,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随后便将房子租了出去,可2014年1月接到房客电话,称有陌生人前来说房子是自己的。
因为房客用房子开餐馆,每天都开着门,自称房子主人的人就强行住了进去,生意没法做了,房客自然退了房,可当黄女士前去解决此事时,发现自家的门锁被换了。无奈下她叫来开锁公司,打开门后发现一男两女住在其中,其中姓张的男子称他才是房子的主人,其余两人是他的妻子和妹妹,他们要求黄女士支付8万元装修费,理由是黄女士购房时,虽然房子在祝某名下,实际出资人是自己的女儿,并且房子是自己花钱装修的。
法院判决归属权对方依然还是不走
“明明是我花钱买的房,房产证上写的都是我的名字,他们却住在里面赖着不走。”黄女士说。2014年9月,黄女士向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房屋产权归黄女士所有,但对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4年12月15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虽然法院已经判决,但直到昨日,对方仍然没有搬走。“他们就住在三间卧室里,我和我爱人却只能在客厅打地铺。”在黄女士看来,8万元装修费就是无稽之谈,“假如说我在商店买了一个面包,而商店欠供货商的钱,难道供货商可以上门来问我要钱吗?”黄女士认为,虽然强占自己房子的张某与卖给自己房子的祝某之间因为这套房有纠纷,但自己是通过正规渠道买的房,所有手续都合法,张某要钱的对象应该是祝某而不是自己。
昨日法官限期强占者搬离
对于8万元的装修费,张某坚持这是他应得的,因为目前祝某已经找不到人,这笔钱就应该由黄女士出,如果黄女士夫妻二人给钱,他们三人立即离开,反之就一直住下去。黄女士说:“他们耗得起,我和我老公已经耗不起了,为了这件事,我们俩已经一周没有去上班了。”昨日,执行法官前往黄女士家,通知张某三人搬离,限期内未搬离将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