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向汉江投放50余万尾鱼苗
6月6日是“全国放鱼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在安康市旬阳县海事码头举行2021年全国放鱼日陕西省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启动仪式。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郑芸瑄宣布活动启动。陕西12个市(区)同步举行增殖放流活动,加快恢复水生生物种群数量,修复水域环境。
9时许,在安康市旬阳县海事码头增殖放流活动现场记者看到,水生生物检验检疫人员现场宣读放流水域水质检验报告和鱼苗产地检疫报告,公证机关现场宣读公证词。随后,渔业渔政人员与群众一起,将50余万尾鱼苗放归汉江。
2015年,自我国设定每年6月6日为全国放鱼日以来,我省坚持每年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年放流各种经济鱼类700余万尾,珍稀水生生物3万余尾。每年10月—11月,我省还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筹措资金750多万元,对20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提升改造。今年1月1日,在汉江、嘉陵江、丹江和10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开始实施“十年禁渔”,黄河流域实施了禁渔期制度,开展了黄河禁渔联合执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此次活动围绕‘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共建共享生态文明’主题,在我省黄河、渭河、汉江、丹江、延河等河湖同步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苗都是适宜当地水域的经济鱼类和土著鱼类。”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局局长赵毅表示,今年,全省将投入570余万元,放流各种经济鱼类近700万尾,通过持续进行鱼类增殖放流,加大非法捕捞专项打击力度,双向发力,加快恢复水生生物种群数量,修复水域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根据最新调整后的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我省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2种:川陕哲罗鲑、北方铜鱼。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1种:秦岭细鳞鲑(仅限野外物种)、大鲵(仅限野外物种)、水獭、山瑞鳖(仅限野外物种)、潘氏闭壳龟(仅限野外物种)、乌龟(仅限野外物种)、山溪鲵、多鳞白甲鱼(仅限野外物种)、大鼻吻鮈、秦巴拟小鲵、鯮。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9种:陕西高原鳅、合阳高原鳅、东方薄鳅、汉水扁尾薄鳅、鳤、鳡、大鳞黑线鲹、方氏鲴、尖头红鲌、翘嘴红鲌、中华倒刺鲃、华鲮、齐口裂腹鱼、渭河裸重唇鱼、细体拟鲿、大眼鳜、太白山溪鲵、巫山北鲵、中华鳖。(记者赵明)
编辑: 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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