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白云山道观被景区管委会借走50万 合法项目仍停滞
核心提示:(张勇 本报记者 刘斌利)近日,陕西省榆林市佳县白云观道众向中国商报反映,市县两级批复的佳县白云山道教文化长廊建设项目手续齐全,却因相关协调工作不到位迟迟不能修建,这是怎么一回事呢?7月2日
(张勇 本报记者 刘斌利)近日,陕西省榆林市佳县白云观道众向中国商报反映,市县两级批复的“佳县白云山道教文化长廊建设项目”手续齐全,却因相关协调工作不到位迟迟不能修建,这是怎么一回事呢?7月2日,记者一行前往榆林市佳县进行了采访调查。
“2013年11月3日中午,道教民主管理委员会开始动工,当时景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武虎军带领10余人到工地,以‘没有景区(管委会)的允许,不能动工’为由要求现场停工”,知情人说:“当时在场人有白云山派出所副所长张超仁、道教管委会副主任刘明飞和佳县宗教局王占平和部分施工工人。”
一张50万借条的背后
“今借到白云山道教文化长廊项目协调款五十万元整”,落款单位为“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签字人为“高飞”,签字时间为2013年11月14日。
白云山道观有道士告诉记者,工程被景区管委会阻拦后,景区管委会向白云山道教民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道观)借走50万元“协调费”,这笔款项也已经向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景区管委会)支付,然而时至今日,所谓的“协调”工作却迟迟不能到位,工程仍然不能正常进行。
在该借据出具的前一天(2013年11月13日),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发出了“关于成立白云山文化长廊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这一红头文件,文中称“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为保证项目工程顺利实施,特成立领导小组”,文中公布的“组长”便是借据中的签字人“高飞”。知情人透露:“白云山景区管委会(2013)38号文件是景区行为,并不是县委、县政府文件。”
景区管委会借道观50万为作何用?反映材料中这样叙述:“道观被要求先拿出50万元协调费,用来解决土地补偿和场地租赁,由景区管委会负责代管……2014年3月庙会过后,工程刚要启动,有人出来挡工,称没有人给他们打招呼,也没有形成协议,补偿费用分文未付。”50万已被拿走专做协调,却为何有“补偿费用分文未付”的说法?眼看离竣工时间越来越近,这可如何是好?白云山道教民主管理委员会着急了:“难道还要钱?”
景区管委会阻挡工程实施为哪般?
经过询问打听,记者找到了声称占了自己土地的佳县峪口乡任家畔村的村民马某。据马某讲,对方从铲地、打地基时都没有人和她协调过,她也不知道是谁占用地,是谁修建什么。她上门找到白云山道教民主管理委员会,对方称他们负责修建,景区管委会负责具体协调。马某继而找到白云山景区管委会,相关人员询问了马某能提出什么条件,但未向村民说明土地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
据马某介绍,一直是她上门去讨说法,而没有人正式带着官方出具的“补偿标准”来诚意协调;既然是白云山道观占地建设,道观方面为何不直接与村民谈,而要支付景区管委会50万元协调费,让景区管委会来谈?群众疑虑重重。
景区管委会:正在协调
记者带着群众所疑惑的问题见到了景区管委会武副主任,他解释道:“道教民主管理委员会是民间组织,他们可能和部门协调起来不方便,所以他们过来要求我们帮忙给处理,现在我们专门请了乡政府的人正在协调处理这个事。”,“有三家人家说那块地是他们的,其中有一块地没有争议,其中两块地村干部说可能是集体的,由于换了几任村干部,现在村干部和乡政府正在旁边了解情况……”
是道观要求景区管委会帮忙协调,还是景区管委会要求道观拿出50万进行协调?双方各执一词。至于这50万的借款花费情况,武副主任称后面会给道观一个账目明细。记者欲请武副主任联系高飞主任进行进一步采访,却未得到高飞主任回复。
7月3日,记者在佳县县委见到了县委常委、统战部白部长,他说截止目前自己还不知道这个事情,今天是第一次听说。如果确有此事,他会积极询问相关单位进行积极协调。
白云山景区管委会自成立建设领导小组成立和从道观借款50万元至今已七个多月过去了,然而协调工作迟迟不能到位,致使该文化长廊建设项目不能如期进行。是协调难度大还是另有原因?景区管委会在这七个多月内是否制定了相关协调计划及补偿标准?是否积极与村民进行沟通协调?这一佳县2014年县级领导包抓的重点建设项目何时才能顺利实施?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和报道。
(本文来源:中国商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