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工作简报2013年第5期
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
简 报
2013年第5期(总第118期)
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3年4月28日
西安市出台行政程序规定
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公布了《西安市行政程序规定》,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主要是规范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程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西安市对行政程序进行统一立法,对细化程序规则、推动依法行政是一个突破,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尚属首例。
行政程序规定因为涉及行政管理活动的方方面面,范围广、内容多,属“大部头”的立法项目。《规定》2010年列入西安市立法计划,从起草之初就备受市民关注。西安市法制办坚持开门立法,在历时两年多的草案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民意,多次召开相关执法部门征求意见会,并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同时,多次邀请西北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对草案进行讨论、论证。西安市法制办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分类,在审查修改时积极予以采纳和吸收,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共七易其稿,经过反复多次论证、修改与完善,使《规定》充分反映人民意愿,更加切实可行。公布的《规定》分六章,具体包括总则、职权、管辖和回避、行政处理程序、特别行政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附则等,共计142条具体规定。
《规定》对各类不同行政行为所应共同遵循的行政程序做出统一规定,主要亮点内容还包括:一是对证据加以规范。从证据合法性原则、证据的排除规则和证据保全等方面予以规范,有利于指导各执法机关合法调取证据,确保行政执法活动有理有据,避免引发不必要的行政纠纷。二是对听证进行规范。从听证原则、听证的准备、听证的进行和补充听证等方面制定了较为细致和可操作的听证规则。三是对特别行政程序予以规范。相对于传统行政管理活动,对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给付、行政规划等特别行政程序制定了相对原则的规定,但其中行政调解的有关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于构建大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功能,化解行政纠纷有重要意义。四是将政府重大决策纳入公开、透明、规范的程序化轨道,对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决策跟踪等作了详尽规定。
《规定》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用和法治政府形象;有利于改进政府内部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提高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认同与服从度,减少行政争议;有利于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力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省政府法制办综合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