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三万保证金可租公租房? 宝鸡审计部门介入调查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郭鹏飞 陈一楠)最近,宝鸡扶风县的市民反映,当地一家棉纺公司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向他们收取了3万元保证金,承诺项目完工后交款者可租赁一套公租房,租赁五年到期后连本带息返还。可公租房已经完工很长时间了,大家却发现,不仅公租房无法交付使用,保证金也退不回来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5月18号上午,记者在宝鸡市扶风县绛帐镇见到了这些交款者,他们说,当时给项目建设方陕西震华棉纺有限公司交了3万元保证金,并签订了公租房租赁协议,对方承诺2015年5月20号前房屋交付使用,租赁期限为5年,协议到期后返还保证金和利息。
交款者刘先生:“当时承诺交3万块钱,免费住五年,五年以后给你返三万二,连本带息给你返三万二,你愿意住的话继续住。”
当时共有104户交了钱,这其中有棉纺公司的员工,也有附近的居民。当时交保证金租赁公租房,并没有做过相关资格审查。眼看着房子盖好了,却住不进去。
交款者宁先生:“到2015年的时候,房已经盖起来了,这个厂出了点小问题,厂领导突然去世了,现在这个房子搁到现在,一直到现在。”
交款者王女士:“一直都是租房住,没办法,租房房租也挺贵的,两个小孩也都大了,就奔着安居工程这个房。”
每人收取3万元保证金符合相关规定吗?这些钱又用在了何处?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扶风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这个公租房项目一共有162套,由陕西震华棉纺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主要面向企业低收入、无住房的员工,如果有多出可面向社会租赁。项目之所以没有按期交付,是因为企业经营不善拖欠工程款。
宝鸡市扶风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牛平治:“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导致企业停产,企业截至现在,给施工单位企业没有(自己)拿一分钱。现在这一块付的钱都是中省市项目上的钱。”
牛副主任表示,申请公租房的人员资格需要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审核。企业在公租房建设过程中收取保证金,承诺可租赁公租房的行为,明显不符合公租房租赁的相关规定。发现问题后他们也要求企业进行退款,但因为经营问题一直没有退还。
宝鸡市扶风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牛平治:“企业收取这一部分钱,肯定是违规的,据咱了解收了住户104户钱,大约一户是3万,下来是312万。”
记者:“它承诺这些人交钱就可以免费住。”
宝鸡市扶风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牛平治:“这是无效的,绝对是无效的,也不符合国家的政策。”
目前扶风县审计部门,正在对企业收取资金的用途以及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调查。
宝鸡市扶风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牛平治:“咱通过审计部门正在查,通过审计完以后,我们很快拿一个解决方案,把这个事情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