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释放科技资源优势为供给侧改革做乘法 - 西安光机所、西北有色院科技体制改革产生聚变效应
2016年1月8日《陕西日报》第6版
本报记者 张梅 通讯员 徐叔威
2015年12月30日,西安光机所、西北有色院创新模式总结推广会议在西安召开。在当天的总结推广会上,13家第一批西安光机所模式推广试点单位、9家第一批西北有色院模式推广试点单位分别和光机所、有色院签署了创新机制模式战略合作协议。
这是我省理清在陕院所基础优势,总结发展成功经验,为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释放我省科技资源优势,推动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探索。
高校院所潜力亟待释放
丰富的科教资源,是我省最值得骄傲的优势。全省拥有普通高校92所,其中985院校3所,211院校8所;拥有国有独立法人院所150家,其中中央在陕57家。2014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共计367亿元,院所占比42.2%,高校占比10.4,合计达到52.6%,承接了我省过半的研发资金。
高校院所集中了我省主要的研发平台,是我省科技成果的产出主体,是创新资源最集中的地方。我省共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家,其中高校5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8家,其中高校64家,研究院所29家,合计占比55.4%。国家重点实验室共22个,其中高校10个,院所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08个,其中高校92个,院所9个,合计占比93.5%。截至目前,全省牵头承担的973计划50多项,全部由高校、院所负责。据统计,2014年我省登记省级重大科技成果3201项,60%以上来自高校院所。
然而,高校院所却不是我省科技成果的转化主体,很多成果依旧“养在深闺”,难以与地方产业发展对接。据统计,2014年全省的技术合同交易额中,技术输出合同数,高校院所的合并占比为40.7%,成交额占29.1%;技术吸纳合同数,高校院所合并占比为35.7%,成交额占24.6%。无论是技术转让,还是技术承接,高校院所比例都偏低。同时,高校院所的研发投入来源结构也不尽合理。政府资金占院所和高校的研发经费来源分别在90%和50%以上。高校院所吸纳来自企业的研发经费比较少,合作不够紧密。
因此,如何打破体制机制障碍,释放院所高校的科技资源潜力,使之转变成生产力,进而推动全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是当前我省深化统筹科技资源改革需要破解的重要难题。
借力“两个模式”
在近年来开展的深化统筹科技资源改革中,我省高校院所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其中,西安光机所、西北有色院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发展迅速,为全省高校院所深化改革提供了有益的“模式范本”。
院所在发展中,面临的共性问题集中在成果定价、出资审批、股权分配、人才流动、资金支持等几个方面。针对这些问题,光机所和有色院有着殊途同归的解决方案:光机所通过“人才+技术+资本+服务”四位一体的院所孵化支撑模式,成立了国内首支专注“硬科技”投资孵化的天使基金,吸引海内外与之研究领域相关的高技术成果快速转化;有色院作为我国首批改制院所,形成了“科研、中试和产业”三位一体的院所科技集团发展模式,打通了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通道,使一次技术创新就产生一项成果,转化一项成果便形成一个产业。
这两种模式都有效解决了国有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省科技厅厅长卢建军认为,光机所和有色院都牢固树立了只有改革才能谋发展的理念,有效解决国有无形资产的作价入股和比例分配问题,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同时,借力资本帮助孵化企业做大做强。“这些做法不仅适用于院所发展,也适用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因此,这两个模式不仅要在院所加以推广,高校在科研成果转化中也应该多多借鉴。”
重拳出击加快成果转化
继我省成为国家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省份之后,2015年,西安市和西安高新区又先后成为全面创新改革实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陕西同时聚焦三个国家级的创新试点,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
借鉴光机所、有色院国有科技成果转化的实践经验,推动科研、管理、产业三方结成利益共同体是一个重要着力点。据了解,目前,我省正在起草《陕西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推进院所市场化改革、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建立适应无形资产特点的国有资产管理评价体系、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免责等方面将推出一系列政策。
为了解决成果转化的资金难题,我省正在计划设立陕西院所科技产业发展基金、陕西众创种子基金、陕西高校微种子基金、西部丝路高校创新创业基金、军民融合基金等10支以上的科技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高校院所的成果转化。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不断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以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为平台,构建“众创大赛+开放需求+种子天使”三位一体的助推模式,并加快建立各类众筹平台,形成“众创、众包、众筹、众扶”互为支撑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