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陕西重残者可获每月100元护理补贴

01.04.2015  10:42

    根据陕西省政府刚刚通过的《陕西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意见》,今年7月起,将每月为具有陕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护理补贴。

    由于上述几类残疾人基本丧失了身体功能,生活无法自理能力,需要长期依靠亲属等的照料,而二级重度残疾人以及一级听力、语言重度残疾人,尚有生活自理能力,目前在我省,重度残疾人基本的生活照料和护理花销,每月少说也要一两千元,而这笔费用对于家有重度残疾人的家庭来说,是比长期又不菲的支出,因此此次选择了最需要长期照料及补助的对象发放护理补贴,今后补贴对象的范围和补贴标准,还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根据政策,享受当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补贴对象为上一年度9月30日前已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并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残疾人。据统计,从7月起,全省约有首批12万重度残疾人人符合条件可享受此项补贴,按季度直接发放到残疾人。

    政策实施前夕,申请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者须填写《陕西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市、区)残联审批。

    此外,已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市、县(市、区),超出补贴范围或高于此标准的,继续按原规定执行。至此,我省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这两项“残疾人补贴制度”,全部建立。(来源:华商网 记者 郝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