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各党支部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22.09.2014  18:46
        陕西法院网讯    从8月14日开始,截止9月5日,咸阳中院20个党支部已全部召开了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院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分别参加了各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了点评。

        为高质量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该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机关党委按照市委部署,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程序、内容、注意事项等提前进行了明确,本着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提出了“四不召开”、“四不放过”要求:即会议方案未经院实践办审批的的不召开、对照检查材料审核不过关的不召开、支部所在部门分管领导不在位的不召开、在位党员人数达不到要求的不召开;思想剖析不深刻的不放过、“四风”问题查找不准的不放过、相互之间开展批评未触及灵魂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对症的不放过。同时,指导各党  支部做好组织学习、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查摆问题等会前准备工作,力求把问题解决在会议之前。

        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各党支部书记首先代表支部开展对照检查,支部党员逐人发表意见,随后,党支部书记带头、支部党员依次开展个人对照检查,相互之间开展批评帮助,到会指导的院党组班子成员对会议进行了点评。党员们对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个人思想实际、岗位职责和工作经历,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揭短亮丑,深挖根源,并提出了改进措施。相互批评时,大家本着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襟怀坦白、开诚布公,见人见事见思想,批评有“辣味”、有“火药味”,找问准了问题,体现了整风精神,让每个同志思想上受到了极大的触动、灵魂上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洗礼,真正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

        广大党员普遍反映,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让大家真正体会到了组织生活的规范与严肃,作为党员干部的光荣与责任过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组织生活,促进了党性锻炼,找准了自身的缺点与差距,增强了使用命感与责任感。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各支部还组织了对全体党员的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