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着力构建信用体系建设。福建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制定《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对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并印发《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成果应用于国有资金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中,让企业今天的行为决定明天的市场。
二是建立奖优罚劣机制。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价”政策的通知》,对创优工程奖励增加费列入项目竣工结算。出台《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依托福建省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将质量安全差的责任主体列入黑名单,今年以来共将7家企业、12个项目负责人列入黑名单,责令企业撤销黑名单人员所承担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限制期内不得承揽新的任务。
三是推行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出台《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企业考评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对标准化优良企业和项目按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引导企业强化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出台《关于全面推行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业主主导、施工落实、监理督促、政府监管”的原则,在全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地下管线的土建工程中推行管理行为标准化、设计要求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施工机具设备和模板标准化,提升市政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创新检查方式。采用“四不两直”、“双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安全事故多发、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平均记分排名前列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2015年以来全省各级住建部门共对4092个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发出质量问题责令改正通知单9380份,质量违规总记分为126181.6分。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桩基静载检测飞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起到良好的震慑效果。强化企业自查自纠,建立与企业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行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并网衔接,要求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自查自报自改情况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进行登记。主管部门对施工、监理企业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或未按规定填报检查情况的给予动态监管记分,同时对其开展约谈警示,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检查频次,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五是推进监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开发启用质量安全日常监督动态系统、工程检测管理系统、远程网络视频监控系统三网系统,制定了工程质量、安全两个监督工作标准以及实施两个监督工作标准的指南,制定了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量化考核标准,基本实现工程项目建设监督全过程业务公开、过程监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强化层级指导,统一监督标准,今年以来开展了21次对市县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层级指导,检查项目98个,提高基层一线队伍的监督水平。启用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动态远程监管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对全省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大数据监管,每季度对质量管理较差的预拌混凝土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对水泥和掺合料生产投料负偏差超过规范规定的比例最高的10家企业进行约谈。利用工程检测管理系统,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质量进行监控,每月向省经信委、技术监督局、工商局通报不合格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不合格比例呈下降趋势。
六是积极营造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舆论氛围。编制福建省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和三年双提升工作专刊,宣传各地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在福建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上设立曝光台,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不良行为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以及违规记分排名靠前的责任主体和个人予以曝光。通过《福建日报》等媒体,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提高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来源:住建部网站)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