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开展“三评查”活动

27.04.2015  14:07
        陕西法院网讯    日前,省法院向全省各级法院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庭审、文书和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以下简称“三评查”活动)。

        “三评查”活动是“司法规范化建设年”的专项活动之一,分为“学习动员”、“评查实施”及“整改总结”三个步骤开展。主要是对2015年4月以后开庭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评查,对2014年11月以来已经审结并生效的裁判文书进行文书评查,对2014年元月至2015年3月底以前审、执结的案件及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和指令再审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庭审评查全省各法院每个合议庭不少于1件;文书评查  每名办案法官不少于2份;案件质量评查每名办案法官不少于3件。为确保取得实效,省法院专门成立评查组,负责组织、督导全省各级法院评查活动,并结合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活动对各中级法院及部分基层法院庭审、文书和案件质量进行抽查,对被评查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听取专门汇报。

        省法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通过“三评查”深入查摆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六查六纠”,扎实进行整改提高,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确保以评查补短板,达到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