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三阳新社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田家社区二期(昭慧小区)项目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田家社区二期(昭慧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田家社区二期(昭慧小区)项目由高陵三阳新社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位于西安市高陵县鹿苑镇田家村,昭慧东路以东,田家小学以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103224.83m 2 ,净用地面积97414.47m 2 ,总建筑面积117575.80m 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6859.60m 2 (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06144.10m 2 ,商业建筑面积7695.00m 2 ,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20.50m 2 ),地下建筑面积716.20m 2 。项目总计提供停车位1140个,规划安置总户数为972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7栋六层砖混住宅楼,1栋三层社区服务中心大楼,4栋两层商业建筑以及相关辅助工程设施(包括广场、绿地、道路等),项目总投资26273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和施工废水等。
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居民炊事油烟、燃料废气排放、地面停车场车辆流动尾气、备用发电机使用时产生的废气、居民生活污水及污染物排放、噪声影响和固体废弃物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计划将于2015年6月建成交付使用。施工期主要是环境空气和环境噪声影响,营运期主要是污水、环境噪声、生活垃圾的影响。
1 、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建成后经过对小区内部配套设施噪声源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安装于地下或独立房间设置,并采取密闭隔音、吸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内部噪声对外环境基本不构成影响。
外部噪声对建设项目声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来自于项目周边交通噪声对临路住宅的影响。周边道路规模及车流量较小,本项目范围内住宅均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但随着项目的建成,周边道路交通量会逐渐增加,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在小区临路一侧建筑加设隔声窗以保证居民的室内声环境质量达标。
2 、空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炊事油烟废气来源于居民家庭做饭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居民生活油烟产生量较小,各户设置抽油烟机收集、过滤后,通过集中式排烟道排至楼顶,经集中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炊事燃料燃烧废气主要由住户产生,废气产生量、NO x 、SO 2 和烟尘排放量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经集中式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设有地面停车位1140个,地面停车场主要废气污染物为NO x 、H m C n 等,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时会排放少量尾气,因行驶时间短且地面通风良好,故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设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备用发电机房设在地下设备间内,备用发电机工作时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 2 及NO 2 ,产生的废气经楼内排风管道引至楼顶外排。由于发电机属于备用,平常基本不启动,仅在停电时短时间启动,因此发电机尾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时间很短,影响范围很小,总体影响较小。
3、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包括居民生活污水、商业废水、社会服务中心办公污水、医疗室废水等。医疗室医疗废水经消毒设施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陵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渭河。
4、 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办公垃圾等,危险废物为医疗垃圾(医疗室产生)。项目设置分类垃圾桶,根据需要,设置多个垃圾收集点,实现垃圾袋装化(即垃圾不落地工程),收集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医疗室医疗垃圾交由西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建设性质属房地产开发,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符合西安市总体规划、西安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高陵县新农村社区布局规划》、《高陵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施办法》等规划的要求,建成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小,项目选址可行。
(3)项目总投资26273万元,环保投资为31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1%,环保投资用于生活污水、噪声治理、生活垃圾、环境绿化以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可有效预防项目污染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将其环境污染降至最低。
综上所述,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到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15楼索取。
评价机构名称: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
联系电话:029-89131035 联系人:王女士
建设单位:高陵三阳新社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高陵县东二环路30号
联系电话:029-86011666 联系人:黄先生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围主要居住区、单位,当地政府、土地规划及环保管理部门等。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走访、随机发放问卷形式进行。
八、征求公众意见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