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党委中心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省有关文件精神

22.07.2016  23:15

  

  7月21日,省公安厅党委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委“三项机制”和《陕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就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杜航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党委成员,厅副巡视员,厅内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杜航伟指出,全省公安机关及各警种、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敢于较真碰硬,始终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中;要认真履行两个“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层层传导压力,真正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准确把握《条例》内各种情形,运用正确问责方式,严格问责程序,勇于铁面问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发挥震慑警示效应,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杜航伟强调,全省公安机关及各警种、各部门要切实把学习贯彻省委“三项机制”文件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全省公安队伍建设、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水平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抓好贯彻落实;要按照“三项机制”文件要求,围绕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任用等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探索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交流”的具体措施,进一步调动和激发民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切实将学习贯彻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厅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和目标责任考核有机结合,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全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杜航伟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和各警种、各部门要以新修订的《陕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为标尺,坚定不移地以考核促发展,以考核抓落实,以考核转作风,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努力推动陕西公安工作实现追赶超越;要自觉对标学习,切实把省委考核项目与本单位职能职责细化成责任清单,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手段、做好工作的本领;要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认真整改,扎实做好下半年目标责任考核各项工作,全力推动厅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