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召集专题会议研究谋划全省公安机关“四项建设”

28.10.2014  09:20
 

   10月15日、17日,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雷鸣放先后两次召集专题会议,研究谋划全省公安机关“四项建设”。会议听取了厅机关各警种、各部门,特别是“四项建设”牵头单位关于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的总体设想和意见建议。雷鸣放副厅长就深入学习贯彻公安部“杭州会议”精神,认真筹备召开全省公安局长座谈会,扎实推进全省公安机关“四项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把“四项建设”作为贯穿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深入研究谋划,坚持群策群力,扎扎实实把这些打基础、管长远、利全局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特别是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更新观念、突破常规,破解难题、规范运作,尽快形成全省公安机关“四项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基本框架,为全面推动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进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采取警种调研、属地调研、专题调研等方式方法,扎实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调研活动,真正摸清全省公安机关在“四项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总体发展战略和具体推进意见。与此同时,既要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又要切实尊重基层科所队的首创精神,积极推动“四项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是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各警种、各部门要按照厅党委的总体部署要求,认真梳理本警种、本部门推进“四项建设”的工作思路及具体任务,坚持领导带头,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分解细化,逐级夯实责任,进一步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四项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