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临潼骊山风景名胜区总规2015-2030年》(草案)的通告

25.01.2017  22:08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有关规定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6号)要求,现将《临潼骊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草案)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2月23日,公示时间30天。各有关团体、个人如对本规划草案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厅。   联系电话:029-63915802   邮箱: [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告。    附件:《临潼骊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草案)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