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作为全国首批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试点城市之一,于2009年3月组建了第一支青少年女子足球队。经过六年努力,该市校园足球布局学校发展到67所,学校足球队扩大到75支,注册运动员1307人,专业足球教练员100多人,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呈现出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也让数万少年儿童享受到了绿茵场上纵横驰骋、放飞体育梦想的快乐。
——部门联动,建立完善校园足球工作机制。 该市、县教育、体育部门通力合作、资源共用、优势互补、责任共担、荣誉共享,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三大保障,全力推动校园足球运动。 一是 加强组织保障。体教合一,联合成立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校园足球办公室,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并统筹安排、组织开展全市校园足球活动。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协调解决问题,专题调研并多次参与重大活动,为校园足球活动的推广、普及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是 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宝鸡实际,制订出台了《校园足球活动奖惩管理办法》《校园足球活动联赛管理办法》《校园足球活动注册管理办法》《校园足球布局学校考核和末位淘汰制实施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分年度确定工作要点,定期召开校园足球联赛工作会议,以规范管理调动县区和学校开展校园足球运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建立健全校园足球和足球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奖惩机制,实行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末位淘汰,并对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施以重奖,并与职称评定、创先评优挂钩,充分调动积极因素,为青少年足球运动不断注入活力。 三是 加大经费投入。从2012年开始,在全省率先实施中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市县两级先后投入资金9902万元,改造建设中小学运动场(包括硬化、人工草坪和塑胶)412个,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基本消灭“土操场”。市校足办每年列支专项经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足额为布局学校配发运动装备、比赛服装和参赛补助等。仅2014年,就购买校园足球运动器材30余万元,配发训练服装145套,下拨联赛经费补助20余万元,为推动校园足球运动蓬勃发展创造了物质条件。
——强化管理,不断提升校园足球工作水平。 坚持普及教育和专业训练相结合,逐年扩大试点学校覆盖面,不断提高校园足球工作水平。 一是 强化试点学校管理。全市试点学校将足球项目列入学校教学课程,加大足球教学比例,以校园足球推动“阳光体育”落实,做到了校校有代表队,年级有足球队,营造了特色鲜明的校园足球文化氛围。 二是 建设骨干教练队伍。坚持以培训为突破口,每年组织开展校园足球管理人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培训,并精选骨干校长和教师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培训班,不断开阔理论视野,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三是 精心组织足球联赛。坚持以赛促训,每年举办市级校园足球联赛,科学编制竞赛规程,严格审核参赛资格,确保联赛公平公正。在保证小学、初中联赛质量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到高中,实现了三级联赛齐头并进,同步发展,以联赛做杠杆推动足球水平快速提升。仅2014年,共举办校园足球比赛475场,参赛人员1.5万人,运动水平逐年提高。
——扩大宣传 ,持续增强校园足球活动社会影响。 广泛宣传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跟进校园足球活动及联赛报道,同时对原有校园足球网站进行了重新改版,以专业化的版面设计和更快、更强的信息更新速度吸引各方关注。各布局学校也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宣传画册、QQ空间、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校园足球活动,及时向市校足办或有关媒体提供活动素材,在该市形成了步调一致、协调有力的宣传工作合力。2014年,先后在全国校园足球官网和《中国体育报》刊登活动报道20余篇,图片200余张,充分展示了宝鸡校园足球的魅力,为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蓬勃开展创造了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近年来,该市先后举办或承办全国U-17足球联赛、全省青少年足球年度赛、全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谁是球王”中国民间足球争霸赛宝鸡海选赛等重大足球赛事, 10多名学生在全国夏令营、冠军杯活动中被评为“希望之星”“玫瑰之星”,或被选送进入全国专业足球联队。2013年,金台区三迪小学一举夺得全国校园足球冠军杯西宁分区赛一等奖和全国校园足球冠军杯三等奖。渭滨区、金台区代表队分别摘得在2014年陕西省校园足球夏令营冠军和季军。在2014年11月举行的“谁是球王”中国民间足球争霸赛陕西赛区总决赛中,青少组金台中学队、社会组中旅博锐队双双夺得全省冠军,展示了良好的校园足球竞技水平。(文/李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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