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84号)确定,取消农用运输车驾驶员职业资格认定。从即日起,请各地不再受理农用运输车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
特此函告。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