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确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任务 以试点带动整体发展

04.01.2015  09:46
  为推动《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指导意见》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相关部门联合召开推进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会议,阐明了规划编制工作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并明确了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目标任务,除济源以外的17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每地选定1个县(市),共计27个县(市),作为新农村建设规划试点,力争2015年上半年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其他地区明年年底基本完成。     明确规划编制目标任务   推进新农村建设,解决农村问题的目标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核心任务是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劳动力转移和人口集中。制定完善成熟、符合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要坚持以人为本、产业为基,城乡统筹、五规合一,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群众自愿、因势利导。   河南省明确新农村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县(市、区)政府是责任主体,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经省辖市或省直管县政府审核后,由发展改革委、党委农办(委)、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五部门联合上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农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联合组建专家评审小组,明确评审的原则、标准和要求,做好评审准备工作。   突出抓好全国重点镇和中心镇的规划修编完善。目前,河南省有建制镇1014个,列入全国重点镇的有203个,列入省域中心镇的有308个,这些镇是解决中西部1亿人就近城镇化的重要集聚地之一。通过分类规划引导,加快产业基础较好的经济强镇发展,逐步发展成为县域次中心;加强对中心城市近郊区中心镇的发展引导,主动承接大中城市的资金、技术、产业扩散,发展成为城市卫星镇,逐步融入城市组团;积极发展特色中心镇;强化中心镇服务平原农村地区功能,建设成为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枢纽。2015年6月底前,完成全国重点镇总体规划修编和完善;2015年底前,完成所有建制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和完善,重点镇、中心镇要有可实施的控制性详规。要特别注重大城市周边卫星镇、生态休闲旅游镇、有历史文化特色景观的镇以及有沿路沿边区位优势镇的规划提升。    分类编制村庄规划   河南省有行政村4万多个,自然村近20万个,各类村庄千差万别,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因此,该省要求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不能齐头并进,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民情村情,按不同情况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第一要优先编制建设活动较多以及需要加强特殊保护区域的村庄规划。对产业基础好、人口规模大、建设活动较多、群众积极性较高的中心村,以农民生活和农村生产区域性服务中心为村庄建设重点,加快编制符合实际的村庄规划。   第二要做好“三山一滩”、煤炭塌陷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不具备发展条件的村庄和库区移民村庄规划,要结合扶贫开发,坚持相对集中、向产业集聚区靠近、突出特色、集约节约的原则,编制搬迁村庄的新址规划。   第三要对于城中村、城郊村和产业集聚区内的村庄,结合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等,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城市社区规划,保障到2020年城中村、城郊村和产业集聚区内村庄全部按照规划完成改造。   第四要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性规划。目前全省有历史文化名镇村97个,国家级传统村落62个,省级传统村落415个。各地要按照要求,尽快编制完成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15年6月底前,完成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2015年底前,完成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和其他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   第五要稳妥有序编制农村社区规划。条件成熟、积极性高的地方,按照成熟一个规划一个、审定一个推进一个的要求,编制新农村社区规划,引导农民有序向中心镇、中心村集中居住,避免盲目发展。   推进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真抓实干,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把战略部署落到实处,使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切实改善,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建设“四个河南”作出积极贡献。(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