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行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市场准入制 未经备案不得销售外埠肉

16.01.2018  10:41

  本报讯(记者记者日前从市食品药监局获悉,我市实行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市场准入制度。凡从事猪肉、牛羊肉、禽肉、水产品、豆芽销售及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到所在地的县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经营备案。

  据悉,此举旨在加强我市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西安市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经营备案证》有效期1年,审查、发放该备案证不收取任何费用。与此同时,我市实行外埠肉销售备案制度,所有进入西安市销售的外埠生鲜肉都按照《西安市外埠肉流通追溯备案登记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未经备案的外埠屠宰企业一律不许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其生产的外埠肉。

编辑:韩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