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4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14.04.2016  13:13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4月14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 2016年4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14日-2016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86785244

  传        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109号(710077)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及情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蓝田县蓝桥河水电站工程

 

西安市蓝田县城东南

西安市蓝田县蓝桥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首部枢纽、引水隧洞及电站厂房等三部分。

项目实际总投资3118.45万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4年8月经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批准.

 

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环保竣工验收调查报告显示,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措施已基本落实,污染物排放基本符合环评批复标准。

 

项目弃渣场设置了挡渣墙;弃石渣全部外售蓝田县石料场,河道内无弃渣等;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和临时占地,并进行了绿化及植被恢复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该项目已取得水土保持验收批复(蓝水保蓝发[2015]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