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近期将开展2015年新增高等继续教育函授站、现代远程校外学习中心的备案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拟申请设置函授辅导站、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高校需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一)高校和依托建设单位申报新增函授站、现代远程校外学习中心的申请文件。包括依托建设单位的概况(原办学资质文件),申请开办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层次、设置地点、首设专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等。
(二)高校对拟增设函授站、现代远程校外学习中心的考察论证报告。包括依托建设单位的学习场地、配套设施、辅导教师、管理人员、管理方式、教学模式、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网络环境及其它必要条件与设施情况;依托建设单位的运行机制,可持续发展性。
(三)教育部批准试点高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文件;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高校开展函授教育的文件(复印件)。
(四)主办高校与依托建设单位建设函授站、现代远程校外学习中心的协议书。
(五)主办高校对依托建设单位的相关管理办法。
二、报送时间
请于4月24日(星期五)前将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逾期不予受理。专家进校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各主办高校要严格落实《关于开展高等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4〕8号)有关要求,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教学站点的日常监督、指导管理和资源支持,确保安全稳定和正常教学秩序。
(二)各主办高校要合理规划,进一步控制站点数量。原则上每所高校在同一地区(以区、县为基本单位)只能设立1个校外教学站点,每个校外教学站点最多只能承接3所高等院校。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置校外教学站点最多不超过3个,必须是综合实力强的高水平大学,开设专业原则上为我省稀缺专业。奥鹏等公共服务体系设置的校外学习中心最多承接3所高校设置的校外教学站点。
(三)各高校申报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学校当年备案资格和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四)对于办学规范、清理整顿力度较大的高校,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备案。对于办学规范不力,清理整顿不到位,存在重大管理隐患的高校,同等条件下限制其备案申请。
联系人:赵登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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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