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车辆进小区30分钟内不收费
开车进小区办事,只要停车不关时间长短就收费的遭遇,有望改善了。昨日, 西安 市物价局下发关于放开部分物业服务价格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行为的意见,明确即日起,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含道路)停车场所,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所有车辆不得收费。
现状:临时停车位计费混乱
昨日,记者走访发现,目前西安住宅小区的停车费,因住宅小区停车位与车辆供需矛盾,多数小区实行的临时停车位计费混乱。 “我上次去北郊一小区,帮朋友送个东西,从下车、上楼、送东西、开车不到5分钟,照样按照一小时收费3元。”市民关女士说。
市民赵先生说,南二环御城龙脉的临时收费就是只要停车,不管时间长短都要收费。在昨日的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在小区临时停车30分钟内的收费标准不一,成市民吐槽的焦点问题。
政策:收费标准必须明码标价
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价格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昨日,西安市物价局下发关于放开部分物业服务价格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行为的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放开的物业服务价格的范围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收费、非保障性住房及办公用房物业服务收费。放开的物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方与依照法定程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物业服务合同的形式约定。服务合同应载明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制定或调整物业管理区域内放开的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必须向全体业主公布服务费收支情况及成本变化情况;拿出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方案,说明调价理由和调价幅度;就方案与业主协商。设立业主大会的小区,需经业主大会依照法定程序讨论同意后,与业主委员会签署或变更相关服务合同;未设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可签署或变更相关服务合同。
新标准确定后,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建的经营性停车场停放自有车辆,不得按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 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和业主就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未达成新的约定前仍执行现行标准。
车辆进小区30分钟内不收费
该意见明确指出,以下车辆车辆临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停车场(含道路停车)停放,不得收取费用: 军队、武警部队车辆; 执行公务的公检法车辆、消防车、救护车、运尸车、各种工程抢修车;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含道路)停车场所,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所有车辆。
此外,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出入卡管理的停车场所,可以依成本向车主收取出入卡工本费,但不得盈利。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西安市价格部门与本办法不符的有关规定废止,此后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物业:私人承包执行有难度
“以后到小区办事,只要停车30分钟不收费,太合理了。”市民王女士说,父亲身体不好,她几乎每天都要抽空去给老人送东西,大多数时间都是去看一眼,放下东西就走,可每次去都要交停车费,时间长了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现在好了,中午抽空给二老送个东西,停车就不用交钱了,很方便。
家住曲江的陈先生说:“对只要进门就收费的小区来说,有人认为反正都要交钱,索性占着车位。半小时不收费,更人性化,也有利小区停车位的快速循环。”
对于进小区半小时内停车不收费的规定,不少小区物业表示不知情。也有小区物业表示,物业大多是私人承包,执行恐有一定难度。
本报记者 郑伊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