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法院制定出台干扰司法活动问题登记制度

14.03.2016  19:26

    陕西法院网讯   为保障案件独立公正审理,不受外界其他因素影响,3月11日,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该院干扰司法活动问题登记制度。

    该院干扰司法活动问题登记制度内容具体包括: 每份案卷附随干扰司法活动问题登记表。 该表详细记录案件的具体情况,在立案之时开始填写并附随案卷流动,记录每一阶段是否有外部因素影响,贯穿案件审理执行的全过程,做到案案登记,步步保障,时时防控。 案件审理的每一环节抗干扰责任落实到人。 细化案件审理流程,主要划分为立案、审理、执行三大部分,每一部分都确定案件环节负责人,负责本环节案件受到干扰活动的检查、登记和上报。如果案件因为受到干扰,审理中出现问题,倒查追究具体负责人员责任。  每案皆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 案件不同阶段负责人要及时检查每个案件是否受到内外部因素干扰,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填写干扰司法活动问题登记表,并及时通报。本院审管办在评查案卷时,也对每个案件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办案环节和内部监察紧密合作,协调处理。 办案环节中出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问题,办案人员应及时向本院内部监察部门反馈情况,联合监察部门处理问题,做好内部人员自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