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卫生局、教育局,省疾控中心,委直委管各医院:
近日,在我省一些地区的中小学校中发生多起季节性流感暴发疫情,为预防控制流感疫情在学校流行及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现对进一步加强学校流感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各级卫生计生和教育部门要从对师生健康负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冬季以流感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流感防控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成立组织,修订防控方案,积极部署流感防控工作。各级疾控中心、各级各类学校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薄弱环节,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加强与卫生计生部门的信息沟通,主动配合卫生计生部门的调查和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强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跟踪和上报工作,对疑似病例、聚集病例的信息一定要按要求逐级上报,切实做到呼吸道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避免聚集性发生。要加强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等师生教学、生活、活动场所的开窗通风和清洁消毒。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反应迅速、积极处置。鼓励学生和幼儿及早自愿接种季节性流感疫苗。要严格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必要时班级或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停课,努力减少聚集性疫情发生,防止疫情大规模扩散。
三、完善和加强医疗救治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继续做好流感样病例的筛查、诊治工作,以及早发现可能存在的重症病例,做到早诊断、早报告,对重症病例要及时组织救治。孕妇、儿童感染甲流后易发展为重症,各医疗机构在接诊时要给予高度关注。要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对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和演练,避免医院成为感染场所。
四、加强疫情监测
各级疾控中心、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流感样病例特别是流感聚集性疫情监测报告工作,一旦有聚集性疫情发生,要按照卫生部《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2012年版)》要求,规范开展疫情报告和调查处置。各级各类医疗单位要协助辖区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及临床相关样本的采集工作,每起暴发疫情应采集至少10 份的呼吸道标本(如果现症病例不足10 例,应全部采样)。不能明确病原学诊断的疫情,可酌情增加采样批次和采样数量。各流感监测哨点医院要充分发挥预警预测作用,不断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切实提高流感监测指标的敏感性,为制定和完善相关防控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强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各级卫生计生和教育部门,尤其是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积极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自身健康教育资源和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流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让师生、家长正确认识流感,帮助他们掌握正确预防措施。倡导“勤洗手、常通风”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规律作息的健康行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向公众通报流感监测结果,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主动地进行引导,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