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多措并举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近日,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全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聚餐涉及就餐人数多,场所简陋、食品采购渠道复杂、贮存条件简单、加工操作不规范、厨师流动性大、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等特点。要求各地深刻认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充分发挥镇(街道办)食药监管所、协管员的作用,建立健全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机制,发挥红白理事会等基层民间组织的重要作用,延伸农村食品安全管理触角,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实现全覆盖监管。按照《陕西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制度,聚餐没有报告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追究事主或承办者的责任;村镇食品安全协管员知道农村集体聚餐信息不上报的,追究村镇政府责任;辖区食药监管所接到报告未安排执法人员或者协管员进行检查和指导的,追究食药监管所责任。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乡村厨师管理。加强与乡镇(街道办)协作,及时通报信息,指导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受理,现场指导督查、厨师和协管员培训等工作,严格做到提前介入,重点防控,对农村聚餐场所加工条件进行前期审查,严把人员健康关、原辅料采购关、加工制作关、餐饮具消毒关、食品留样关等,共同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同时,加强对农村聚餐厨师的管理,督促农村聚餐厨师备案登记,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对厨师实行公示制度,对因食品安全把关不严,操作不规范而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农村聚餐厨师,实行“黑榜”公布。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建设和优秀农村家宴厨师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铜川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