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委员学习讨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

12.03.2015  10:37
 

  3月10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分组学习讨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住陕全国政协委员们纷纷畅谈真知灼见,提出意见建议。大家认为,《意见》的出台,对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是指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省政府副省长、民盟陕西省委会主委张道宏委员认为,要认真组织省级民盟学好《意见》,认识到《意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了解《意见》核心内容,贯彻好、落实好、实践好《意见》要求;重点加强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要加强调研,在取得真知灼见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加强协商民主的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 

  全国政协常委、省政协副主席、民建陕西省委会主委李冬玉委员表示,《意见》出炉恰逢其时,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细化;《意见》的内容全面系统,清晰地提出了当前协商民主的形式和渠道。她建议:一是协商的议题要选择好;二是要营造好协商的氛围和环境,鼓励大家讲心里话;三是协商民主的意见要及时反馈。 

  农工党中央委员、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委员认为,制度化是协商民主建设的基本途径,健全机制是协商民主运行的必要条件,完善政协协商制度是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手段。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发展,需要我们继续加强政党协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打造多层次的协商平台,推进社会协商和基层协商,保障协商的广度、深度,有效运用现代信息科技,促进协商的广泛、理性参与。

  台盟陕西省委会专职副主委、省台联专职副会长王二虎委员说,要通过加强学习,提高台盟盟员的能力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发挥自身优势,扬长避短;要知政情、知社情、知台情,做到反映社情民意针对性更强;各级党委政府要为党派负责同志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供更多机会,根据《意见》要求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西安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陕西省委会副主委、西安交通大学教授王元委员认为,协商选题很重要,把需要协商、能够协商、可以协商的议题找出来,有利于协商效果的提高。其次应建立好的反馈机制。从这两方面进行加强,有利于发挥好协商民主的作用。(记者:赵波)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