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实施“十大阳光助残幸福工程”切实服务保障残疾人民生

25.02.2016  10:18

 

  根据中、省《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意见》和扶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的奋斗目标,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宝鸡市残联今年启动实施了惠及全市残疾人的“十大阳光助残幸福工程”,全年计划投入1.14亿元,内容涵盖残疾人兜底保障、精准扶贫、培训就业、康复关爱、幸福安养、组建提升、智慧残联、文体助残、辅具服务、宣传提升十个方面,重点建设省级26个、市级43个残疾人扶贫、康复、就业、托养、培训示范基地(中心),每年可使近10万名残疾人直接受益。

  1、实施兜底保障工程。按照全市社会保障兜底脱贫部署,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为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60-100元生活补贴,为残疾等级为1-2级且需要经常照护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80-120元护理补贴。为3.5万名残疾人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人每年100元的特惠补贴政策。   2、实施精准扶贫工程。及时做好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工作,强化扶贫基地带动功能,建成3个省级扶贫基地,4个省级工艺品基地,10个市级扶贫基地,2个市级就业基地。通过项目带动、辐射带动、入股分红等形式,扶持2000名残疾人实现脱贫。   3、实施培训就业工程。扶持建成4个省级残疾人培训基地,实施培训就业一体化,实行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年内完成残疾人或其子女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3000人,新增就业残疾人1000名,扶持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残疾人360名。对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机构)按安置残疾人数给予扶持,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试点工作,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和吸纳更多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帮助残疾人增收脱贫。   4、实施康复关爱工程。采取医保、合疗和大病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宝鸡市残联、宝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项目定点单位和个人等比例负担的办法,继续对500名股骨头坏死患者实施康复医疗救助,对1000名因脑卒中疾病而导致肢体功能障碍的患者实施康复关爱救助补贴。结合精神病慢病门诊补贴政策,逐步实现精神病患者每年享受服药和住院医疗康复救助补贴全覆盖。积极推进宝鸡市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对0-14岁听障、智障、肢体(脑瘫)、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救助全覆盖。   5、实施幸福安养工程。开展集中托养机构补贴试点,对托养机构按人员给予经费补助。加快宝鸡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探索医养结合发展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工作。对175家依托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的残疾人日间照料站进行提升改造,帮助残疾人实现老有所养、居家幸福安养的梦想。   6、实施组建提升工程。进一步推进示范创建和后进整建活动,力争全市镇(街)残联和村(社区)残协综合考评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强化对残疾人专职委员的管理,建立严格考核制度,试行末位淘汰制,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出台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申领办理工作。开通网上信访服务工作,督促县区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权益。   7、实施智慧残联工程。开通12385服务热线,建设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集指挥中心、信息中心和资料中心为一体的全媒体信息化服务平台,利用残联组织服务网络,通过微信、邮件、语音等方式,畅通残疾人诉求通道,实时为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便捷服务和需求受理、交流互动等业务。   8、实施文体助残工程。举办宝鸡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奥运动会,组织开展好残疾人文化周、健身周系列活动,加强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建设,做大做强飞翔艺术团、阳光秦腔团、阳光合唱团等残疾人文艺团体,不断丰富活跃残疾人文体生活。组建宝鸡残疾人文联,繁荣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作。   9、实施辅具服务工程。在“十二五”基本型辅具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市级辅具配送中心,县区全面建成辅具服务站。实施好中省彩金辅具、民生工程辅具、七彩梦儿童辅具、重度残疾人辅具等项目,实行免费配发和补贴配发相结合的形式,按需提供辅具服务。   10、实施宣传提升工程。继续办好《宝鸡日报》“阳光天地”专版和宝鸡电台专题节目,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水平。在宝鸡电视台开办“阳光天地”助残专题节目,对市残联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进行改版扩容,支持各县区办好各自网站,不断扩大残联对外影响。(宝鸡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