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勉县:国土所干部公车私用翻入水渠 被调离岗位
13.11.2014 09:22
本文来源: 陕西网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最近,有群众反映,汉中勉县周家山镇国土所一名干部私自将公车开出,返回途中发生车祸,连人带车翻入汉惠渠中。
群众反映称,事情发生在汉中勉县周家山镇周家山村的汉惠渠旁,记者来到现场,发现渠旁一棵树上,还留有车辆撞击过的痕迹。周围群众说,事情发生在11月6号凌晨,当时他们正在睡觉,忽然听见了刹车声。
附近村民:我们当时听到刹车的声音“唧”的一下,然后是“夸”的一下,我就一跟头爬起来,看了一下,我说坏了,车掉到渠里了。我当时以为是摩托车,我看灯亮着,顺着渠往下漂。
附近几户人家听见动静,都赶忙从家里跑出来一看究竟,大家走到跟前时,才发现车里还有人。
附近村民:我们赶紧下去,跑下去才发现人从车里出来了,在车顶上坐着,我说来,我把你拉上来。
村民李师傅找来一根竹竿,将人拉了上来。直到第二天,车辆被打捞上来后,有群众发现车好像是镇上的公务用车。随后,记者来到勉县周家山镇国土所。镇上干部称,国土所干部魏某确实存在公车私用行为,现在已经被调离岗位。
汉中勉县周家山镇国土所工作人员:他记过处分,调到褒城国土所了。昨天调令下来,今天他应该就去那里报到了吧。
记者从勉县国土资源局了解到,11月5号晚上,魏某未经批准,私自开公车送朋友的母亲去医院,返回途中,魏某撞上了路边的大树,掉入汉惠渠。经交警部门调查,魏某不存在酒后驾车的行为。由于魏某严重违反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局党组做出了处理决定。
汉中勉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郭永隆:对魏某给予记过处分,同时调离工作岗位,对车辆造成的损失,除保险公司赔付以外所有费用,由魏某自行承担。对周家山所所长,在平常管理车辆管理不到位,追究他的行政责任,对周家山所长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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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2014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