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区划地名司举办地名普查与地名标志培训班

07.04.2015  09:05

  为进一步学习地名普查有关技术规范和业务知识,总结交流全国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经验,推进全国地名普查和地名标志工作,2015年3月30日至4月1日,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地名普查与地名标志培训班。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柳拯司长出席并讲话。

  柳拯指出,设置地名标志是政府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是提供地名公共服务的一项基本内容和形式,在政府公共服务中具有基础地位,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体现着人民政府为民服务能力和形象。特别是随着城镇建设发展和社会交流交往的迅速增长,迫切要求政府提供更完善的地名标志服务。他强调,要高度重视地名标志工作,认真总结地名标志设置经验做法,深入研究地名标志设置存在问题,加快完善地名标志导向体系,切实加强地名标志管理维护。

  柳拯司长还对2015年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他强调,今年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要按照李立国部长去年底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法治建设为中心,健全完善法规制度,加大实施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全面推进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法治建设。要突出“普查”和“区划”两项重点,统筹做好各项工作,扎实完成年度任务,推动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实现新发展。

  柳拯指出,新时期新阶段区划地名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体现出新趋势新动向新特点,要注意研究把握。扎实推动三个转变,即观念思路、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大力提高工作水平;坚持抓好四项措施,即研究、创新、协调和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着力提升五方面能力,即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战略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为民服务能力和专业工作能力,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培训期间,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支持单位和相关专家就地名普查和地名标志相关问题进行了授课。福建省民政厅饶添发副厅长介绍了本省地名普查和地名标志工作情况。河北省、厦门市、广州市、安阳市、南郑县分别介绍了本地地名标志工作经验。

  培训班由区划地名司陈德彧副司长主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局)、北京、天津、上海市地名主管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和承担地名工作的业务骨干7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