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

03.04.2015  16:33

为提升全县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营造“畅、安、美、洁、舒”的县域交通环境,千阳县从现在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对全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一是整治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对全县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新建、扩建的违法建筑以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外妨碍安全视距、遮挡公路标志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彻底进行拆除。

二是规范沿线非公路标牌宣传标语。清理全县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及用地范围内违规违法非公路标志标牌、乱贴、乱画和野广告,更换或维修已破损公路标志标牌,对误导行车或影响视线商业性广告等非公路标牌进行拆除。

三是规范公路沿线经营活动。对全县农村公路两侧占用公路用地的散装货物集散地和建设工地、沿路经营门店等进行清理规范,硬化经营场地,设置隔离墩或连续绿化带进行隔离;完善排水设施,禁止车辆带泥、带水污染公路;对容易造成公路环境污染的运输车辆加强监管,实行加篷覆盖、密闭运输。

四是强化公路桥涵保护。对农村公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挖砂、采石、爆破作业、倾倒废弃物等问题进行整治,清理倾倒的废弃物,恢复因挖砂、采石形成的可能危害公路桥涵安全的河床。

五是重点治理过村镇路段环境。对农村公路两侧的集贸场所进行综合治理,取缔占路经营,确保店铺门前干净整齐,无堆积物;合理布置垃圾站台点,提倡在沿线村镇设置垃圾箱,落实镇村垃圾清理责任,统一收集转运农村垃圾;已在公路两侧建设的镇村、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不得沿公路平行扩建。                                                           (千阳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