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开展砖瓦窑清理整顿工作
15.10.2014 13:39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近日,南郑县人民政府就切实做好全县砖瓦窑清理整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是对已设置采矿权且符合办证条件的砖瓦窑生产企业,县国土资源局尽快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采矿许可证;二是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粘土矿场且资源枯竭的砖瓦窑企业,若符合转产条件,相关部门尽快帮助企业完善手续,不符合转产条件的应由所在镇政府负责予以关闭。三是对不符合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未关停到位的砖瓦窑企业进行非法生产的,电力部门应及时停止供电。由相关镇政府负责予以关闭,同时坚决拆除并限期复耕。四是砖瓦窑清理整顿工作已纳入2014年度工作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徐立祥)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5.10.2014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