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为全力助推“一带一路”建设不断发展,今年7月,陕西省司法厅制定下发《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服务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十条措施》。《措施》出台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动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以务实的作风投身于“一带一路”建设之中,力促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取得明显成效。
一、“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进程不断加快
一是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律师学院。 2018年11月30日,西安市司法局联合西安交通大学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律师学院”并举行了揭牌仪式。该学院的成立,旨在为西安市,乃至全省、全国培养适应“一带一路”建设需要的国际化、应用型法律人才,同时兼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中国法、国际法与比较法的需求,为涉外法律实务工作者提供相关法律培训。近日,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省律师协会也将联合西北政法大学成立“一带一路”律师学院并举行揭牌仪式。两个学院的成立将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国际之间的业务交流互动搭建良好的平台。
二是建立陕西律师涉外法律人才库。 今年下半年,陕西省律师协会根据司法部要求,组建成立了我省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68名,为我省涉外律师培养提供了良好的人才贮备。在此基础上,推荐了32名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具有突出业绩的优秀律师申报司法部涉外律师人才库,经过4个月的集中审核、严格选拔和公示程序公示,我省共28人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将为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国际性、高水平的法律专业支持。
三是采取“走出去”的形式开展对外交流培训,探索“一带一路”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新模式。 2018年11月18日,应新加坡律政部邀请,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率我省23名青年律师代表赴新加坡开展“新加坡-陕西律师学习交流计划”,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学习交流。此次交流研学旨在加快陕西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深化陕西和新加坡律师行业业务发展、行业交流等领域的互联互动、共享共赢,为跨区域经贸合作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国际交流互动加快
一是承办了国际公证联盟亚委会会议,加强公证国际交流。 9月6日,由中国公证协会主办,省司法厅承办的国际公证联盟亚洲事务委员会第八次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国际公证联盟主席何塞·马奎诺·拉诺,国际公证联盟副主席、中国公证协会会长郝赤勇,陕西省副省长胡明朗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40余名国外代表和80余名本国代表参会。会议围绕“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公证事业共赢发展主题,共商公证事业发展大计,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形成了一批理论交流成果和实践共识。
二是邀请新加坡律政部代表团来陕访问交流,加强律师工作的国际交流。 2018年9月5日,新加坡律政部副常任秘书韩国元率新加坡司法代表团一行12人来我省进行参访交流。交流期间,参观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与我省律师协会进行交流研讨。通过研讨,搭建了新加坡和陕西律师的良好交流合作平台,形成了定期派律师互访、深入律师事务所实习,开展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协作等框架性协议。
三是举办“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高峰论坛,助力完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新机制。 2018年9月8日,由陕西省律师协会主办,北京市天同(西安)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高峰论坛在西安举办。专家学者、律师、文化教育界和新闻界人士等500多名嘉宾共同参与,共同研究探索涉外人才交流互鉴新形式,为提高当代律师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服务能力提供了理论实践支撑。
四是成立首家知识产权公证研究中心,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公证法律服务理论研究。 2018年5月7日,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公证研究中心在西安成立。研究中心由陕西省公证协会、陕西省律师协会、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与汉唐公证处共同联建。该中心是开展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和理论研究的专业性平台,主要进行公证服务知识产权的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内容的理论探索和研究,培养知识产权公证法律服务队伍,组织和引导全省公证机构积极拓展公证服务知识产权新业务领域。
三、“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协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一是与新加坡建立了“一带一路”民商事仲裁协作机制。 9月7日,新加坡律政部代表团在西安仲裁委员会参访,并就相关仲裁业务进行座谈交流。双方围绕“一带一路”纠纷化解和国际商事仲裁业务发展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分享了彼此的经验和成果。随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与西安仲裁委员会签署备忘录,双方达成合作协议。胡明朗副省长、副秘书长唐少鹏、省司法厅厅长王永明及省外事办、省贸促会相关负责人出席签署仪式,省司法厅副厅长麻仁伟主持仪式。
二是建立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协调联动机制。 利用西安交通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作为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的资源优势,与“丝绸之路”相关机构建立教育培训协调联动和资源共享机制;华大基因在自贸区设立陕西西咸新区华大法医司法鉴定所,推进“一带一路”司法鉴定服务、合作与人才教育。
三是建立涉及“一带一路”矛盾纠纷调解解决机制。 加强了对涉及“一带一路”建设矛盾纠纷的排查、研判和化解,推动完善商事调解、仲裁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互动体系,发挥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不断满足中外当事人的多元需求。
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放管服改革步伐不断加快
一是律师公证放管服力度不断加大。积极推进简政放权。 在杨凌示范区下放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省级许可权,在陕西自贸区7个板块下放了执业初审权,审批期限从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证“放管服”改革,做好减证便民服务的通知》,将出生证、身份证、学历证公证等44项公证事项列入“最多跑一次”清单,让群众享受到减证便民的政策红利。
二是成立自贸区法律服务中心。 2018年4月15日,陕西自贸区首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国际港务区揭牌成立。此次成立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专业机构合作,设立了“一带一路”服务机制陕西办公室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的金融、保险、法律、财务、咨询以及风险化解与纠纷调解等综合服务。陕西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揭牌运营,将吸引更多进出口、贸易、科技、互联网等高附加值企业落户,加速推动企业创业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陕西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深入合作。
三是开展双随机抽查,推动法律服务质量提升。 根据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省司法厅加强行政监管,采取定向或不定向方式,通过摇号、机选,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管理、收案登记、财务管理、案卷归档、社保开户及缴纳等事项开展了抽查,对公证处组织建设、执业活动、公证质量、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档案管理、财务制度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内容实施了重点检查。有效督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依法执业,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