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水利厅

15.05.2015  12:03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市环保局、财政局、水利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财政局、水利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财政局、水利局:

  为进一步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来我省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加强部门合作,整合资源,集中财力,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拟开展国土江河流域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为解决渭河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水问题,搭建国土江河综合整治平台,统筹采取水资源节约利用与配置、水土环境污染防治、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措施,逐步改善渭河流域生态水质。省环保厅会同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拟将我省渭河流域纳入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范围,根据国家国土江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申报要求,现将有关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渭河流域各地市,包括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咸阳市、铜川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每设区市每个类型项目限制数5个,杨凌示范区、韩城计划单列市每个类型项目限制数2个。

  二、申报登记内容

  以市级为单位,根据附件1项目类别,筹划、筛选项目,整理资料。按照附件2的格式要求编写申报书,并填写附件3项目汇总表。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1至3年。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2015年5月18日前,各市环保局会同水利局将项目申报文件报送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项目书(5本)及电子版报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水环境研究所。

  四、要求

  (一)各设区市环保、财政和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指定专人负责,积极收集、整理、上报和落实辖区内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渭河流域试点项目。

  (二)各申报单位,对其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各设区市级、县级环保、财政和水利部门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完善。

  联 系 人: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      赵瑞

  电      话:029—87292849      13609152953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秦文静

  电      话:029-87611343    13991293000

  联 系 人: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  惠仲德

  电  话:029-87463271  13609120671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孙长顺

  电      话:029—85365503      18991809839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申报项目的类别

     2.渭河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方案目录

     3.项目汇总表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水利厅

2015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杨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