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五项措施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2.10.2015  09:18
 

今年以来,岚皋县通过充实办案力量、完善办案设施、强化线索排查、突出协作办案、严格问责追究等五项措施,深挖问题线索,强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截止目前,全县共查处违纪案件9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8人,比去年同期增长268%,移送司法机关8案8人。

充实办案力量,推行全员办案。该县纪委在新设纪检监察一室、二室的基础上,对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派直管”,成立了6个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各镇纪委书记实行单设,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专门负责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在委局机关推行全员办案,确保机关人人能办案,各室办案不出现空白。

完善办案设施,提升办案水平。先后投资200万元建成了县级纪检监察办案工作区和12个镇纪委标准化谈话室,高标准配备了办公电脑、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打印复印一体机、录音笔、照相机、专用U盘、专用档案柜等办案设施,为提升办案水平提供有效硬件保障。

强化线索排查,畅通信访渠道。开通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定期巡回基层下访。在县党风廉政网站醒目位置设立“四风”问题举报专栏,查找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线索。制定出台了《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和《案件线索排查制度》,对所有案件线索实行专人管理、集中排查、统一分析、集体研究、妥善处置。

突出协作办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办案协作区制度,对办案协作区进行了调整优化,将镇纪委与县直派驻纪检组编排组成4个协作区,由委局班子成员担任协作区工作组长。开展办案协作、交叉办案、交叉审理,缓解镇纪委办案工作压力。今年以来,通过办案协作区查办案件10件。

严格问责追究,夯实工作任务。实行委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室联镇包抓办案,将各包联领导、责任室和镇纪委办案任务实行责任捆绑,对查办案件工作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排名、一通报,层层传达压力,严格考核奖惩,形成了县、镇互联互动正风肃纪新格局。同时,还对对查办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案件不力,办案数量靠后的3名镇党委书记、3名镇纪委书记和相关室负责人实施了约谈问责。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