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人大检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15.09.2015  16:08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推动生态建设。近日,县人大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组织部分专委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

  9月7日至10日,在县环保局的陪同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登俊带队6名专委以及部分不驻会委员一行前往汉源、广坪、燕子砭、阳平关、二郎坝、胡家坝等镇检查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县城和部分集镇饮用水水源地、县城自来水厂、垃圾处理厂、有关单位及居民区水污染防治情况。每到一处,闫主任一行都仔细查看了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详细了解水污染防治情况,同时在所到镇(办)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镇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9月10日上午,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织县环保、住建、水利、经贸、国土、农业、卫计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县环保局长郭进对我县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措施做了全面细致的汇报;参会各部门就贯彻情况做了汇报;参会人大委员就此次检查情况分别提了意见建议。接着,常务副县长李志刚对人大委员提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认为其评价客观真实,并对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严格要求;最后闫主任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我县贯彻《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基本落实,水环境总体情况改善很大,责任落实比较到位,效果明显。但城镇污水处理、农村面源污染、饮用水源地管理存在一定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问题,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和宣传教育力度;二是环保队伍要加强建设,提高环境监测能力;三是要敢于出重拳切实解决影响老百姓正常生产、生活的水污染问题,为宁强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