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50县(市、区)达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标准

06.07.2015  10:10
 

  6月28日至7月4日,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率领44人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检查陕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对我省29个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评估认定。今天(7月4日),督查组在西安召开反馈会,庄长兴副省长、何秀超主任出席并讲话。

  近年来,我省贯彻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采取多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二五”以来,已有21个县(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连同本次评估认定的29个县(市、区),全省已有50个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的标准,占总数的46.7%。

  庄长兴说,陕西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动摇,尤其是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持续推进县域教育均衡协调发展。近年来,针对义务教育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落实政府统筹责任,加强学前教育、农村薄弱学校、特殊教育和城区中小学建设,成效比较明显,但差距也不小。他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加强教育督导力量,健全和完善制度、机制,不断督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落实好教育工作职责,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何秀超在讲话中对陕西省近年来落实优先发展教育战略所做的工作和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进一步抓好义务教育,聚焦重点问题,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师资配备,强化政府督导,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记者:彭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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