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环保局多措并举抓好项目审批工作

12.10.2016  17:42

  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全面实施,针对当前建设项目发展及审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镇安县环保局立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理念,采取多项措施做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一是大力宣传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相关法律法规,说明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群众和项目投资者的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是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办事。不擅自降低评价标准,对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及时予以审批;对超出审批权限的项目,主动为建设单位联系上级审批部门。

  三是加强建设项目全程服务与管理。对来局办理审批手续的,热情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执法就是为民”,“政策明确的畅通办,职责范围外的疏通办”,不说“不”字的工作理念。同时把服务贯穿于项目审批工作中的全过程,帮助业主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彻底改变以往存在的“重审批、轻验收”现象。 

  四是实行政务公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建设项目的审批内容,鼓励公众参与到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中来,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