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步入全国前列
2010年至2015年,国家发改委共下达陕西省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91个。目前,全省117个市县司法业务用房建成开工率达到90%,建设进度和规范程度逐渐步入全国前列。
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全省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司法业务用房建设起步较晚,部分市县司法局没有独立的、能满足实际需要的业务用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滞后,日益成为全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了法律服务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一流司法业务用房的总体目标。2012年初,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包括业务用房在内的司法行政工作汇报;连续两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司法厅党组对这项工作紧抓不放,每季度都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省市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有条不紊地启动,规范高效实施,取得明显成效,为司法厅党组开展中心工作特别是“法律服务惠民行动”提供了规范的场所保障。
目前,陕西省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全部落实了建设用地,各市、县司法局积极筹措资金,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启动以来,全省共落实各级配套资金3080万元。为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省司法厅把市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应开未开工项目,年底考核中扣所在司法局分数,对迟迟不能开工的项目果断调整,每月通报建设情况并送当地党委、政府,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陕西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介绍说,司法业务用房是司法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依托,只有抓好市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才能为司法行政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开展“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奠定基础平台。为充分发挥市县司法业务用房的效用,我们把市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与司法业务装备配备相挂钩,并计划在三年内依托市县镇司法业务用房,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拓展“法律服务惠民行动”插上腾飞的翅膀。
来源:厅计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