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人大依法任命11名人民陪审员

24.10.2014  12:50
      10月17日,在清涧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依法任命了11名县人民法院陪审员,为县法院审判力量注入了新的血液和活力,支持县法院圆满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倍增”的计划,使人民陪审员既从数量达到了倍增,更在结构上得到优化。
      该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法院加强对新任陪审员的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法律,提高能力,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同时,加强对陪审员的工作考核,解决好陪审员的待遇,指导他们正确处理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促使他们充分发挥各自的行业优势和专业技能,与法官形成优势互补,共同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从而使办案效果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治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