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工作要求,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相关规定,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通过广泛宣传、制定方案、各级推荐、梳理分类和调查、考察等工作环节,在全区范围内遴选了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日前,汉中市汉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经法院提请、资格审查、大会审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等程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22名同志为汉台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并颁发了任命书。
任命会上,区人大要求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切实增强责任心,恪尽职守,依法、公正地参与审判活动;区人民法院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相关保障工作,保证人民陪审员依法执行职务,为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奠定坚实基础。
(李有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