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中院为160名被害人发放追缴退赔涉案款63万元
2009年9月至12月间,在周正清、张孝友的组织领导及吴小刚等5人的协助下,吴美华等19名女性罪犯分别持虚假的工作证等,以谎称某毛纺厂将在当地举办展销会等诈骗手段,先后在我省的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和甘肃省的平凉市等2省6市30余县作案162宗,骗取被害人现金及财物共计价值110余万元。
审理中,宝鸡中院积极加大赃款追缴力度,在公安机关追缴基础上,对被告人做了大量细致的释法说理、劝告教育工作,讲明积极退赃的利害关系,不断敦促被告人积极退赃。该案通过依法审判,各被告人都受到了应有的刑事处罚,现已服刑改造。而宝鸡中院对案件并没有一判了之,结案后,对赃款进行了逐一核算,对侦查阶段扣押的车辆等依法委托司法技术室进行评估拍卖、在几次流拍的情况下,法院没有放弃努力,想方设法最大限度地挽回当事人的损失,终于将有可能成为废品的财物拍卖了4.4万元。最终,汇总了赃款、退赔款63万余元,在进行了严格的核算、汇总后,逐一列出被害人名单、分发比例,确定各被告人所能分到的最终款项。由于此时离被害人报案时间久远,当时他们留下的联系方式均已联系不上。法官们用最原始的办法,通过114查询,从县到镇再到村再到组,或者是通过当地法院协助等多个环节最终联系上被害人。
在宝鸡地区的被害人大都分布在九个县区,为了使他们尽快拿到退赔款,法官们从8月6日开始翻山越岭赶赴到被害人所在地,向被害人发放追缴的涉案款。9月18日,宝鸡中院通知甘肃、汉中、西安等外地的近百名被害人及其家属到庭,集中向被害人发放追缴的涉案款。每一次发放退赔款时本案一审审判长都对案件的判处及追缴赃款来龙去脉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案件采取面对面讲解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告诫被骗群众,要学法懂法,培养正确的投融资理财观念,远离和抵制各类诈骗犯罪。
“原以为被骗的钱就打了水漂了,没想到法院能追回退赔……”领到退赔款的被害人们个个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他们中,有的受害群众领到近两万退赔款,也有人仅三四百元,有一位老人仅领到四百多元钱,却激动地说:“这不在于钱的多少,而在于你们法官把我们群众的事情当作大事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