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人大常委会启动评议政府四项专项工作

28.08.2015  16:54

      8月26日,镇安县人大常委会印发《2015年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意见》,该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将对政府交通运输、水务、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四个方面工作进行评议。评议活动将与镇人大联动,评议及测评结果将向社会公开。
      本次专项工作评议,将从9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评议动员、评议调查、会议评议、整改提高四个阶段进行。成立了以常委会四名副主任为组长的四个专项工作评议调查组。评议调查组将在各镇人大组织代表调查评议的基础上,深入被评议工作涉及的部门、下属单位听取工作汇报和干部职工的意见,并采取发布评议公告、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发放调查意见表、走访相关单位和人士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详实掌握被评议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评议会上将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和评议调查组的评议调查报告,对被评议的专项工作还将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测评结果将向社会公开。评议形成《评议意见》,交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落实,要求在收到评议意见书后60日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据了解,为了搞好专项评议工作,今年6月19日,该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完善了《专项工作评议办法》,办法对评议应坚持的原则、评议对象的确定、评议的方法和程序、评议及测评结果的应用、评议意见的落实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此次评议也将严格依据该办法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展开。   

      (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