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法院:理性引导调解 法官执法有情

24.10.2014  17:48
        陕西法院网讯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是民事案件中较为复杂的一类案件。当事人往往非死即伤,人损车损赔偿数额较大,而保险公司的理赔却程序繁冗,致使受害人不能及时得到赔偿。10月21日,吴堡法院民事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

        事故发生在吴绥高速路段,一辆小型越野车宁ADV961在行驶的过程中由于车速过快,撞于前方已经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冀DK7126/冀DXC10半挂牵引车尾部,致使越野车司机当场死亡,车辆严重受损之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死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半挂车司机负次要责任。据此,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肇事司机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0月21日,该院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受害者母子声泪俱下地诉说着失去家人的悲痛,而半挂车司机也觉得小型越野车自行撞在其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上,却让其承担赔偿责任实属不该。保险公司也对赔偿标准提出异议。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在外省,来往不便,为彻底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再次组织双方调解,经过苦口婆心的开导,法官理性引导当事人,实实在在的语言,真真实实的感情,打动了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受害者母子得到赔偿,案件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