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吴起再现校园暴力 多人围攻1名初一女生
09.07.2016 07:21
本文来源: 陕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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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延安市多个微博爆出,吴起县第一中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微博称: 7月1日,数十名初一初二学生在吴起一中操场厕所围攻一名初一学生,暴力结束后并胁迫该被打同学不许告知学校和家长,还说这件事情没完,行为可恶至极。网传的视频约15秒左右,视频中,有约5名身穿校服的女生围着另一名站在墙边的身穿校服的女生。期间,有一名女生用拳头打站在墙角的女生,后见有人拍视频,女生们走开。
7月8日,记者联系吴起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称吴起警方已介入调查。
8日下午5时许,吴起县公安局对网曝事件的情况通报称:7月7日10时许,吴起县公安局接吴起县第一中学治安室报警称:7月1日,该校发生一起五名学生殴打一名学生的案件,要求查处。接报后,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
经查:7月1日11时许,吴起县第一中学初一(12)班在上体育课期间,学生刘某某(女,14岁)、宋某某(女,14岁)、黎某某(女,13岁)、李某某(女,13岁)、陈某某(女,13岁)与许某某(女,15岁)玩耍时发生争执,随后,刘某某等五人将许某某拉入体育馆卫生间内进行殴打,致许某某受伤住院治疗。经吴起县人民医院临床诊断为:头面部多处软组织损伤、胸部软组织损伤、腹部软组织损伤、双下肢多处软组织损伤、左肾血管瘤;延安市人民医院临床诊断为:急性心因性反应。
7月8日,吴起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二款第一项、第21条第一项、第12条之规定,决定对刘某某、宋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处罚,因该二人均不满16周岁,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对黎某某、李某某、陈某某因案发时不满14周岁,决定不予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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