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法院:关爱留守儿童 传递法律精神

20.05.2015  01:09
        陕西法院网讯    “爸爸妈妈给我报名以后就出去打工了,好久好久都没有来看我了……”三年级的小婷说这话的时候,低头搓着衣角,情绪有些低落。小婷是周至县骆峪镇九年制义务学校的一名三年级学生,性格内向,很少说话,看见生人会害羞地低下头。在这所学校里,有一半的孩子都是像她一样的留守儿童,常年寄宿于学校,爸爸妈妈在外打工,他们似乎找不到感情的寄托。

        5月14日下午,周至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就来到了这所“不一样”的学校里,希望能给这里的孩子们带来一些温暖、一些快乐,帮助他们树立起法治的意识和规则。

        “同学们,大家下午好!”“好!”孩子们热情洪亮的问好声超出了法官们的预料,他们端坐在小板凳上,一双双明亮的眼睛盯着法官,看来法官们的出现让这群小家伙们异常兴奋,教室换成了操场,老师换成了法官,语数外的课堂知识也换成有趣的法律知识和历史小故事,整堂课,同学的注意力都高度集中,他们认真聆听,踊跃发言,课堂气氛热烈而有序。当“老师”提问“谁能告诉大家我国现在是以什么来区分成年人和未成年,秦朝又是以什么来区分”时,孩子们欢呼着“我知道”、“我知道”,争先恐后的举手要求上台回答,一名小男孩以最快的速度冲上讲台,拿起话筒,语速流利的说出了答案“我国现在是以年龄来区分,18周岁以下是未成年人;秦朝是以身高来区分,1.39米以下是未成年人!”小男孩的回答洪亮而有力,台下的小观众对他报以热烈的掌声和呐喊声。

        这堂与众不同的法律课在大家嘹亮的齐声朗读中落下帷幕,但孩子们那银铃般的笑声和天使般的脸庞却久久的萦绕在法官们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