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12.05.2015  13:01

国发[2015]11号                     2015.2.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同时,建议取消和下放18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中提出的涉及修改法律的行政审批事项,有4项国务院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相关法律,现一并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要认真落实工商登记改革成果,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

企业设立后进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继续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94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3.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共计10项)

  4.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21项)

  5.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34项)

国务院
  2015年2月24日

55

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海域类)审批

国家海洋局

国务院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2〕13号)

取消

56

国务院批准的用岛项目建筑物和设施登记核准

国家海洋局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办法》(国海岛字〔2010〕775号)
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国海岛字〔2011〕225号)

取消

57

海岛整治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审批

国家海洋局

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491号)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0〕44号)

取消

58

海岛整治修复项目验收

国家海洋局

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491号)

取消

59

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认定

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工作的意见》(教技发厅〔2004〕1号)

取消

60

地质资料延期汇交审批

国土资源部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

取消

61

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核准

国土资源部

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

取消

62

矿产地储备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审批

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矿产地储备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28号)

取消

6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查阅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审查

国土资源部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

取消

64

省、自治区、直辖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审核

国土资源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取消

65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产地名录审批

国土资源部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

取消

66

国土资源部科技平台建设审批

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
关于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命名和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13〕72号)

取消

67

整装勘查区设置审批

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57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整装勘查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40号)

取消

68

调整矿产勘查风险分类审批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