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全面构建立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28.04.2015 10:03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截至目前,咸阳市已累计投资7000多万元用于农村养老设施建设补助,拨付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3.2亿元。共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628个,其中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及老年人小饭桌25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及养老服务站603个,公办养老机构44个,民办养老机构13个,养老床位数18604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25.9张。
政策扶持,促进养老机构快速发展。近年来,咸阳市通过用地、信贷支持、补助贴息和政府采购等措施,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设施改造扶持力度,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为新建3000元/床位和改扩建2000元/床位;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根据养老机构的等级和供养人员的不同,给予30元-80元/人·月。
统筹城乡,推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协调发展。在农村主要是加快敬老院和互助幸福院建设,先后投资2.8亿元建设农村中心敬老院12个,区域敬老院4个,养老床位4402张,集中供养农村五保户1605人,并利用空余床位积极开展社会代养。在城市,主要兴建老年服务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小饭桌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多方参与,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康复、临终关怀的老年公寓、养老院、爱心护理院等;整合利用各种社会服务资源,通过购买服务、安排公益性岗位、互帮互助、有偿服务等形式,为辖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服务;通过政府赞助活动经费、提供形式,鼓励和引导家政行业、医护机构、大专院校等专业性技术人才组织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向东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8.04.2015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