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妇联关于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基层组织是妇联全部工作和战斗力、凝聚力的基础,是妇女工作活力的源泉。为了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妇联系统形成依法、依章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示范带动各级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好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8月份,根据省妇联的安排,我市妇联通过走访、座谈、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全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特别是对县市区妇联组织开展《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妇联组织换届情况。 咸阳市妇联分别于2007年11月和2013年元月组织召开了咸阳市妇女第五次、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了新一届妇联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均未超过规定的任职年限,无兼职副主席。全市13个县市区妇联组织有兴平市、永寿县、长武县、旬邑县能够按照《章程》按时换届。
2、妇联执委队伍建设情况。 咸阳市妇女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执委43名,其中专职妇女工作者19名,占44.2%;其它各界执委24名,占55.8%;党员36名,占83.7%,非党7名,占16.3%;常委11名,主席1名,副主席2名。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均没有配备兼职副主席。咸阳市第六届执委组成了一个坚强有力的妇联工作领导团队,在带领全市妇女创业就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扶贫济困等各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3、机关妇委会建设情况。 按照“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工作思路,近年来咸阳市妇联不断加大机关单位妇委会充实和组建力度,按照章程规定设计了一整套规范的机关妇委会组建工作流程,确保机关妇女组织建设有序进行。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广泛的妇委会组织网络,全市共组建机关妇委会410家。
4、妇联班子协管落实情况。 咸阳市妇联不断规范机关妇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成立及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程序,包括下级班子成员变动需提前与妇联沟通,下级换届选举过程中市妇联参与指导,下级换届选举完成后将结果向市妇联备案等。
5、妇联团体会员培育发展情况。 咸阳市妇联进一步强化对各类女性社团的引导服务,最大限度地把各行各业妇女凝聚在党和政府的周围,目前共发展团体会员18个。
二、存在问题
(一)党委政府的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调研中发现,妇联组织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由于自身职能和性质的限制,不具备政府职能部门履职那样有可供调控的资源和手段,基层妇女组织缺乏资金、阵地等必要的物质保障,成为普遍存在的一个难题。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妇联组织仅有三分之一能够按照《章程》按时换届,其余的均由于经费和人员配备问题没有能够按时换届。乡镇、村一级基层妇联组织基本没有工作经费,只能维持日常工作,严重影响了基层妇女活动的开展。
(二)部门单位的支持有待进一步到位。 妇联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承担着为党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职责,一些基层党政领导对此认识尚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群团工作的倾向。少数党政领导对省、市政策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先进的性别意识,对妇女工作研究不多,一些政策和文件精神并没有完全得到贯彻落实,对妇女工作缺乏有效的指导。
(三)妇联组织的职能有待进一步优化。 基层妇联组织由于经费的欠缺,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妇女工作缺乏一定的生机和活力,特别是妇联组织设置目前呈现出的“倒三角”现象,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发挥不够。随着社会的发展,妇女群众需求逐渐分层次、多样化,对妇联组织的设置布局和运行模式、妇女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服务妇女的手段渠道、妇联干部的群众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需要进一步探索党委政府认可、社会认同、妇女群众欢迎,更具效率和效益的工作机制和途径。
三、对策和建议
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三性”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为重点,以推进法治建设为基石,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履行妇联工作职能,在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考虑妇女工作的新发展,依法依章程开展妇女工作,切实加强各级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党委政府是强化妇联组织的保障力。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儿童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要把妇女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纳入年度督查考核工作之中,促进《章程》中的一些有关妇女工作机制和保障的要求得到真正落实。针对各级妇联组织特别是基层妇联组织工作经费困难的问题,一方面,需要各级妇联组织将市场法则和组织优势相结合,积极探索社会化的运行机制;另一方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从政策上给予重视和保障。建议上级妇联加大支持力度,帮助争取财政支持,进一步改善基层妇联的工作环境。
(二)优先培养增强妇女组织的吸引力。 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拨力度。针对在各级领导班子中的妇女干部比例仍然偏低,担任正职的领导少的实际,加大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促进妇女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与组织部门、党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妇女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加大基层妇联干部交流、转岗力度,加大对年青妇女干部的培养、任用力度,使妇女干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强基固本提升妇联组织的战斗力。 加强妇联干部能力建设,研究探索提升妇联干部能力素质的思路和举措,并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针对基层妇联干部流动频繁的实际,建议上级妇联建立对妇联系统干部轮训制度,提高妇联干部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同时,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加大女党员的发展和女能人的培养力度。继续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调查研究,配合基层党组织和组织部门,把优秀的年轻妇女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进一步提高女党员的比例,使其在妇女队伍中更好地发挥带头作用,为推动妇女事业发展作出贡献。